痛彻人间的陌生感
——评海男《黄昏抵达澜沧江时,一匹狼也抵达了江岸》
易飞
海男的诗神秘、深邃、大气,带着某种高原的神性,甚至妖性,所以我也一直犹豫——有的还不是那么好把握,直到去年在江西诗歌节上见到作者本人——亲切、随和,完全没有著名诗人的该有的“样子”,我的顾虑完全打消了。
海男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雅各布之书》的作者,被称为“女巫”的波兰女作家托克乐丘克,其以玄幻、神秘和百科全书的热情,写出“痛彻人间的陌生感”(摘自授奖词)——从这个意义上讲,海男也可称为中国的“女巫”,她们之间有着很多的相似性。
海男诗歌的特点在题目中就很能显现,题目较长,《黄昏抵达澜沧江时,一匹狼也抵达了江岸》也充分体现这个特点。海男喜欢用长句,复合句,从我个人兴趣和传统的观点来看,似乎有些相悖——题目一般是要求简洁的,越简洁越好,有时简洁中反而具备一种张力。但海男是另类的,是她的个性,或者说是反个性的,也是她的一种偏好,甚至是一种诗歌文体。在题目中加标点符号,于我也是不太喜欢的。我也认为《黄昏抵达澜沧江时,一匹狼也抵达了江岸》的诗题,可以简写为《黄昏抵达澜沧江》,有时间有地点更可,主人公在文中出现便好,但海男在题目中硬是加上了“一匹狼”,让“一匹狼”在题目中显赫登场,这当然带有她的诗歌倾向和趣味,也为阅读者提供了一定的走向。刚开始不太适应,但读多了她的文本,发现也存在某种特殊的感觉和味道。也可以说,海男从不喜欢单一性的表达——元素越多,她越兴奋,驾驭起来越能展其所长。
标题没有天然的长短优劣,由个人风格和兴趣决定,其背后是诗歌美学的一种选择,如果说一定要有个标准,只有“是否与诗共振”可以说得过去。短标题像匕首,长标题像绳索;一把诗如果本身是小刀,给它匕首鞘;如果是深井,给它绳索。最终检验标准是——把标题遮掉,再读一遍诗——如果诗仍然成立,再把标题亮回来,看有没有“多出一声心跳”,有没有加分?。有一种说法,短标题像“门铃”,触发瞬间注意:一到三个字的标题比方《雨》《礼物》《立夏》)就像一声短铃,读者几乎在看见的同时就跨入诗内。其短词因为本身携带的语义较少,诗的展开空间更大,读者更易把个人经验投射进去。但如果诗的内核不够锋利,短标题会显得过于随意,像“没标题”。长标题则像“走廊”,把长度作为一种“节奏”,先为读者搭建情绪前厅,让读者先慢下来,在走进诗之前闻到气味。其风险一不小心容易变成说明书。如果诗本身短小,标题还可能会喧宾夺主。回头再看,我按照习惯做的《黄昏抵达澜沧江》这个标题非常习见,显得一般,属于过于日常的一种事物,但是海男加进了“一匹狼”以后,使黄昏的画面中出现了“异质”,甚至怪诞,产生了一种新奇感,从而让读者有了阅读的欲望。如此看来,海男构建的标题“走廊”,高人一筹,是别具匠心的。
读海男的诗,你会发现以绵长句式、丰富意象为主,诗歌一般都在30行左右,篇幅适中,所以用相对比较长的标题,可以形成好的代入感,让读者缓慢呼吸,用长标题先铺陈一口气,然后再徐徐进入。这首诗虽然只有“标准”的14行,但如果是其他诗人来写的话,完全可以扩充一倍的行数。比方按照一些诗人的偏好以“的”作为分行的一个方法,前6行可以变为11行,读起来也另有一番味道——
一匹灰黑色的狼早在我之前,就已经抵达了澜沧江
我还穿梭在那座有人鬼神居住的村庄时,仿佛就看见了
一匹狼的脚印,它的四爪踩在通往村庄的泥路上
我能感受到那匹狼的饥饿,它本来想窜到村庄里
偷吃掉那只畜厩里的小羊羔,然而,它放弃了
将畜厩视为搏斗谋杀的机会。
拆小句式后——
一匹灰黑色的狼早在我之前
就已经抵达了澜沧江
我还穿梭在那座有人鬼神居住的
村庄时,仿佛就看见了一匹狼的
脚印,它的四爪踩在
通往村庄的泥路上
我能感受到那匹狼的
饥饿,它本来想窜到村庄里
偷吃掉那只畜厩里的
小羊羔,然而,它放弃了
将畜厩视为搏斗谋杀的机会。
其中的优劣很难定论。但显然,海男是那种在每一行中,要追求密度的诗人,把一行的容量追求到极致,从而让每一行都有了重量和质感。从这个意义上看,阅读海男的诗是需要一些心理准备的,因为文本的密度比较大,所以不会那么轻松——它没有过度性的轻飘飘的某行,让你从中得以小憩,甚至中途停顿,其始终有较强的打击力度,就像欣赏音乐,海男拉的绝对不是小夜曲,而是打击乐,你的耳膜要经受得起喧嚣和激越。
“一匹灰黑色的狼早在我之前,就已经抵达了澜沧江”,这样子的开头的确是不凡的,特别是女诗人,可以肯定其不是日常写作, 没有关注家常里短,更没有小女人的自怜兴致与情怀,这更像是一些男诗人的取位和切入方式,且这部分男性诗人一定是豪迈高远的,一定是厚重博大、广深的,比方说于坚、阎安、叶舟、马拉等。从这个意义上,海男的诗歌取位与言说方式,就充分展示出性别中的另类,或者叫异类,甚至可以完成称为男性化的写作。朱辉先生说过,最好的写作是“反差性”写作,男性往女性写,女性往男性写——海男是也!但达到这样的境界,何其难矣!——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自带脐带,性别是原型类本能写作,下意识的行为,语言和思想都很难突围,要突破性别意识与思维痼疾,需要什么样的一种蜕变与更新,其生命体验中一定有异于常人异于同性的生活和经历,甚至至痛、至苦;又或者作者天赋异禀,本身具有超人的天赋与才华,能够将两性打通,语言和思维均能自由切换,进入高级的无性别状态。如此,海男的写作彻底脱离了女性主义和性别意识,仅此,其足以在中国诗坛,告别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女性诗人,和她们区别开来。所以,海男的混杂性写作,其文本的意义大大超过文本超过作者,非常深远——这个留给学院派的大家研究吧。
可以肯定,标题中的“一匹狼”和文本中的“一匹灰黑色的狼”,这种非日常之物,一定有它的隐喻和象征意义,有作者的情绪和思想所托。灰黑色介于黑与白之间,融合了黑色的压抑与灰色的暧昧,常常被认为是一种复杂而矛盾的隐喻,是压抑与困境的象征,暗示着无法言说的焦虑或即将逼近的危险,也体现主人公的情绪低迷和个体孤独。如此看来,这首诗的情绪倾向十分明显,是一首充分体现当代人生存和情感状态的现代诗。可以说,海男的这首诗写的是现代人的情感之痛和困境之忧。
“澜沧江”云贵高原的一条河流,是作者生活的区域,我的印象中,海男生活在一个叫法依哨的小村——她早上起来跑步发朋友圈透露的。“早在我之前”说明这样的情况和状态早就发生了,早就存在了,是生存与情绪状态的写照。“我还穿梭在那座有人鬼神居住的村庄时,仿佛就看见了/一匹狼的脚印,它的四爪踩在通往村庄的泥路上”,显然这不是生活中的真实图景,是作者的臆想、冥想,或为梦中所见。“人鬼神居住的村庄”显然是一个隐喻,是某个生活的场域和社会人所在的空间,人鬼神三者杂居,说明社会生态之乱,各色人等,光怪陆离,村庄成为他们居住的场所。“村庄”是小的,此处没写城市,和宇宙比起来,地球就是一个小村。诗人站位很高,仿佛站在天宇鸟瞰人间,眼之所见不过是“一个人鬼神居住的村庄”。在这里,主人公看到了“一匹狼的脚印,它的四爪踩在通往村庄的泥路上”——狼为什么要闯进村庄,把它的脚印留在泥路上?
“我能感受到那匹狼的饥饿,它本来想窜到村庄里/偷吃掉那只畜厩里的小羊羔,然而,它放弃了/将畜厩视为搏斗谋杀的机会。”诗作在这里打了一个句号,我尊重作者的语义选择,那就是一个相对独立意义的意义单元。“我能感受”——作者始终在以感受力推动文本,显得诚实而让人信服,并产生很好的阅读代入感。因为这是一匹饥饿的狼,想“偷吃掉那只畜厩里的小羊羔”。然而,它又是一匹反常的狼,“它放弃了/将畜厩视为搏斗谋杀的机会。”这一匹饥饿的狼,为何能克服自己的动物本性,面对畜厩里的小羊羔,不去大块朵颐满足果腹之欲?
它又悄然地离开了村庄
身怀着无法忍受的饥饿,它朝着荒野奔跑而去
我听见了一匹狼用尾巴碰撞着灌木丛的声音
越往上走,声音越来越粗粝,后来,它开始用牙
咬着嘴唇,饥饿突然被它所战胜了。
“我听见了一匹狼用尾巴碰撞着灌木丛的声音”,这一句真好!有画面,有声音,有动感,有主人公的现场倾听,感觉细微,充满怜爱。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狼,它面对伸手可即的美食,可以忍受“无法忍受的饥饿”, 悄然地离开了村庄,朝着荒野奔跑而去。看起来非常决绝,也许内心有过剧烈的反复和挣扎,但终于战胜了自己。“声音越来越粗粝”,说明内心的争斗非常强烈,自我和非我或者是另一个超越的我之间,存在撕裂之状。“用牙咬着嘴唇“——多难啊!用牙齿作出了决定,饥饿突然被战胜了。宣告了斗争的结果,一匹狼战胜了自己,战胜了动物的本能,成了一匹非同凡响的狼。文本到此,我们不得不对这匹狼产生敬畏甚至崇拜。我们形成的认知里,“人”才是这个世界的高等动物,才有思想和理性,才有信仰和克制力。行文至此,自然生发联想——这是一匹狼吗?面对美食能够克服动物本能?它还是狼吗?它还有狼的本性吗?它更可能是人,但肯定不是所有人——能够克服本能的人,也肯定是不同凡响的,何况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匹狼。
现在我们来一个比较,狼与人,狼能够做到的,有多少人可以做到?所以这狼太不一般了——已经不是狼的本义能够说明的了,已经大于狼本身。它是作者的一种强力寄寓,是一头神狼,是一头具有精神高度和自我信仰的狼。作者将文本的主人公——狼,进行了升华和高拔,意义不言自明:狼能够做的事情,世人未必可以做到。一匹狼为何能克服动物之本能,战胜自己呢?
我看见了
一匹狼从低处往前跃去,它开始顿足,仰起头
看见了澜沧江的黄昏色,它似乎被江水所征服了
答案在这里,这也是全诗之眼!“从低处往前跃去,它开始顿足,仰起头“,看起来是空间的移动,其实是精神的跃升,是境界和格局的抬升——它看到了远方雄奇的景色:”澜沧江的黄昏色“,最后,”它似乎被江水所征服了“。以上的所有疑问,至此有了答案。”似乎“是一种好语调,是大诗人谦卑的语调——因为狼究竟是怎样想的,只是作者对客体的一种猜测,”似乎“的表述,减少了强加的意味。
海男用词遗句十分小心,从头至尾体现的都是好诗人的语调和手感。
现在的问题是,一匹自带压抑与焦虑偏阴暗的灰黑色的狼,为何“被江水所征服了“?江水有什么特殊的本事,把一匹被称为低等动物的狼给征服了?并且赋予此狼一种非凡的忍耐力——克服饥饿的本能?这听起来有些荒诞,看起来有些玄乎,这正是海男的过人之处——杰出的作品总是给人惊奇的新鲜感和陌生感。作品在语言的布陈和回旋中,激起冲天的浪花,产生伟力,让不可能成为可能。这一匹狼也因为诗人海男的倾力注入和精神灌注,成为具有超越人类和神性的伟岸之物,甚至成为某种精神的图腾,从而获得全新的命名。黄昏色的澜沧江究竟有什么魅力?其多么宏阔,多么圣洁,多么令人振撼!如果你到过,就不需要我饶舌了哈。
在它尾巴之下,上了最后一级台阶,我来到了狼的身边
作者对这匹狼的喜爱,使她忍不住“来到了狼的身边“。这难道不是作者自身的某个化身吗?文本行至此处,实现了人狼一体。狼的高迈、孤独、忍耐,被浩瀚江水的教育与引领,对精神世界的执着追求,对个人理想、信念的坚定自守,不甘于与俗世的同流,对于两者,都可以看成是同步进行的。或者,这是作者想达到的某种境界。
它看了我一眼,带着骄傲而悲悯的目光离开了
这个结尾太俏皮了!“骄傲而悲悯的目光“竟然是一匹狼发出的!一匹狼对主人公发出了悲悯和同情之声,且带着”骄傲的目光“。人啊,在一匹骄傲的,高贵的狼面前,变得多么渺小、卑微,连一匹狼都懒得再看一眼——这是多么深切的悲哀!
我们号称高等动物,这个世界的主宰,让一匹狼都瞧不起,让一匹狼来同情我们。如此,我们沦落到了什么地步!
附:
黄昏抵达澜沧江时,一匹狼也抵达了江岸
海男
一匹灰黑色的狼早在我之前,就已经抵达了澜沧江
我还穿梭在那座有人鬼神居住的村庄时,仿佛就看见了
一匹狼的脚印,它的四爪踩在通往村庄的泥路上
我能感受到那匹狼的饥饿,它本来想窜到村庄里
偷吃掉那只畜厩里的小羊羔,然而,它放弃了
将畜厩视为搏斗谋杀的机会。它又悄然地离开了村庄
身怀着无法忍受的饥饿,它朝着荒野奔跑而去
我听见了一匹狼用尾巴碰撞着灌木丛的声音
越往上走,声音越来越粗粝,后来,它开始用牙
咬着嘴唇,饥饿突然被它所战胜了。我看见了
一匹狼从低处往前跃去,它开始顿足,仰起头
看见了澜沧江的黄昏色,它似乎被江水所征服了
在它尾巴之下,上了最后一级台阶,我来到了狼的身边
它看了我一眼,带着骄傲而悲悯的目光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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