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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一只圆形的坛子,
放在田纳西的山顶。
凌乱的荒野,
围向山峰。
荒野向坛子涌去,
匍匐在四周不再荒凉,
圆圆的坛子置在地上,
高高地立于空中。
它君临四界。
这只灰色无釉的坛子,
它不曾产生鸟雀或树丛,
与田纳西别的事物都不一样。
这首诗歌没有语言障碍,从诗的直观形式上,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首诗歌无疑。因为我们最早建立的对诗歌的认识就是它显而易见的外在形式,——分行。但这首诗为什么受到那么多的诗人和诗歌批评家们的推崇呢?就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了,因为对于阅读理解而言,个人气质和时代气息均在其中起着作用,而感受总是诉诸个人的。
我们一般人看到这首诗歌,感觉就是因为坛子出现在山顶,使田纳西散乱的荒野有了中心。这仅仅是一个视觉意义上的中心,好像我们把它换成其它的实物也未尝不可。并不觉得这是一首多么了不起的诗歌。
如果我们有一定文学素养和知识积淀,我们可以升将坛子作为荒野的形式和秩序。认为史蒂文斯是在说人所见的秩序是自己造就,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大多也是我们自己造就的。
如果你对古希腊文明有了解,说坛子是艺术和想象力的象征,田纳西的荒野是大自然的象征,坛子的出现使毫无秩序的荒野呈现形式、秩序和意义,表达了艺术对大自然的掌管。这也是一种解读。
而我们将它放在一个价值观混乱、精神相互挤压的时代,说史蒂文斯在感慨的同时,是想用积极的方式重塑世界的秩序,好像也没有什么错。
以上种种理解是依赖什么建立起来的呢?首先当然是文本,是文本的语言以及坛子这一核心意象。在这首诗歌中,语言冷静客观,无非呈现出一只坛子被置于荒野的自然状态以及我的一种非常自然的主观感受,——“凌乱的荒野,/围向山峰。//荒野向坛子涌去,/匍匐在四周不再荒凉”。——其核心意象坛子业无非告诉我们这是一个被加工的器物,和田纳西别的事物都不一样,但为什么人们能从诗歌中获得以上各种感受呢?显然,除形式上的东西外,它还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阅历和知识经验积累有关。
是我们切身的理解使这首诗歌得以在我们心中确立。也就是说,我们说一首诗歌之所以成为一首诗歌除语言等外在形式外,还有一些更为微妙、复杂或者说深刻的东西在影响着我们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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