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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山云
金牌会员
读《玫瑰的名字》之“第三天”①
©
孤山云
金牌会员
/ 2024-11-28 10:13 /
37 浏览
版权:
保留作者信息
直到威廉用“手”打比方
我们就可以跳出
“人人都是异教徒”
以及“眼镜让脑袋有条理”
匆匆忙忙解决不了问题
我们可以单独看手和手指。
我们说,把你的手拿出来。
我们不说,把你的手指拿出来。
手指无法替代手。
有时不是。
我们用大拇指(而且必须是右手)
按手印。
它的权限超越手
而代替人。
但悖论是:所有的后果手指并不承担。
我们摇动一根手指。
我们用两根手指表示胜利。
我们让所有手指并拢
抱拳。
我们知道,
手指服从意义和关系。
①翁贝托·埃科的小说,以七天的顺序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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