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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间草木,温热故土
——王爱民老师乡土诗歌赏析
文/齐凤艳

“泥土是我的根。乡土在我的诗里绾起一个又一个结,像老家屋上的炊烟一样亲切熟悉,像院中堆满金黄的苞米一样饱满,我的韵脚总停留在脚下这一垄一垄的土地上。”这是王爱民老师在谈及自己的诗歌《赶夜路的人一夜白头》的创作时讲的一句话。他还说,“回到小村子里就好办了,那就是我的王国”。

寥寥数语中我察觉到了王爱民老师的寻根意识和乡土情怀。王爱民老师出生在辽宁省营口市南部的小山村,或许走出山村的诗人都有一种漂泊感吧。诗人虽然在城市生活多年,但是生命实体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对峙、不和谐的关系使诗人的漂泊感从未减弱,而一回到诗人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就像草木找到了生根之处一样,诗人的心灵找到了归宿。

阅读王爱民老师的乡土诗,我发现王爱民老师写故乡或者写还乡时,写冬季的时候比较多,然后是秋季。并且,一反很多诗人还乡诗的悲凉,王爱民老师的还乡诗,冬季不肃杀,秋季不萧条,总是写的暖融融,温热热。王爱民老师说他是人间草木,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他这株草木,在心中熏着炭火,时时在文字中温热故乡呢。

我是人间草木
  
从一小粒火星甩动的尾巴开始
火在火里继续活着
灶坑的炭火
在火盆里继续温热
大红的春联继续溢出土豆的香气

雪花开成了水花
明月已从江南绿到江北
鞭炮在身体的某处关节回响
醒来了芽苞和鸟鸣
父母送别的眼神打进背包
携带一盏灯上路

立起的蛋双黄两头圆
一行归雁下眉梢
是根扁担挑起青天
杨柳吹出的风已经泛绿
我的身子里有个轮子飞转
我是人间草木

如我上面所说,王爱民老师在写还乡诗时,总是怀揣温热的,这首亦然。这首诗的题目是《我是人间草木》。草木都深藏着火,都有待点燃,一旦乡情激活诗思,火星就迸发出来。当然草木都平凡,都出自山林,也都“性本爱丘山”。所以,我认为王爱民老师的还乡诗里,或许所有乡土诗里,都不仅有对乡土的依恋,也呈现出了一种中国文人自古以来的山水情结(比如在《秋分》一诗中,王爱民老师有这样的诗句:“松下坐着,看远山如书卷/人淡如菊,五谷丰登/我掉进一片金黄里”)。诗人以草木自谓,人却不在山林:“我的身子里有个轮子飞转/我是人间草木”。他说“文字离故乡最近,即使是最细的小溪,也会在夜深人静时,抵达老家的村头。一生在乡土诗里修行吧”。从这句话里,似乎可以推演出诗人写了大量乡土诗的原因,而最终极的原因,则是爱,是对故土亲人的感恩只情怀。

读王爱民老师的诗,我感到,故乡和父母亲人在他的心里是种下了爱的种子的,否则他在写到故乡和父母亲人的时候,不会有这样的温情。因此,无论诗人离开故乡多久多远,始终会有“鞭炮在身体的某处关节回响”,始终将“父母送别的眼神打进背包”,照亮他的路途。

回家的大雪
  
先走进一场童话
先去第一场美丽的雪里
踏雪寻梅,或者就去堆一个雪人
让老北风一点一点地爱着

一场雪覆盖另一场雪
旧雪后面有新雪
雪花一次次伸出手来
将我扶住

用雪粒的复眼,看见无数个你飞舞
凉丝丝的脚板上
走着雪的阡陌,双手取出
这身体里的小小火苗
小温暖顶得上半个江山

一颗颗火热的心
是故乡雪地黄昏里
通红的灯笼
当我们在一个两眼空空的车站停靠时
窗外已是万家灯火
顺着田垄走
总能回到通红的炭火身边

雪这个意象在王爱民老师的乡土诗中出现的频率也是比较高的。雪是纯洁的象征,白色是素朴的,也是激发想象的。走在雪中,就是“走进一场童话”,“用雪粒的复眼,看见无数个你飞舞”。回乡遇大雪是令诗人兴奋的,故乡的雪能让诗人内心的诗思冒出火星,“双手取出/这身体里的小小火苗/小温暖顶得上半个江山”。在这里,诗人又一次将自己比喻为草木,心里涨满对故土的情怀,有“一颗颗火热的心”,雪就不冷,雪就是故乡对他的远迎与拥抱:“让老北风一点一点地爱着”。陆游有诗云:“北风吹雪四更初,嘉瑞天教及岁除”。北风是北方的热烈与彪悍,大雪是北方的祥瑞与臂膀。雪中,诗人是幸福的,他心中的火苗与“万家灯火”是相通的,“顺着田垄走/总能回到通红的炭火身边”,这是多么好的诗句啊。

王爱民老师说:“我连续多年写了二十四节气,却感到不枯不竭,常写常新。它是一口深井,也是一条长河。”故乡的那片土地能“让石头开花,蚂蚁发芽”。我想一个诗人只有热爱着他的故乡,故乡才能够赋予他灵感,才会如此的赞美他的故乡。在《秋叶》一诗中,诗人写到:

大雁不用空喊做隐喻,直接把一首诗写直
石头下山,是最大最重的果实
松鼠直接从脚窝里搬运香气
稻草越扎越紧,长发及小蛮腰
叶子下面的倭瓜,树荫里的房舍
鸡鸭嗉囊里的粮食,蛐蛐的叫声
都黄了
—— 是啊,后来的比先到的更黄
远方的人眼里含水,展开一条短信
在图文并茂里敲敲打打直到黎明

成熟的东西都香
——乡下母亲在电话里说
晚上做梦,我扒开一棒黄澄澄的玉米
一粒粒都是天上的星星

这些诗句是朴实的,却也是热情洋溢而有感染力的。在写故乡时,诗人总不吝惜溢美之词,因为诗人对故乡是一往情深的。但是故乡是不能天天回去的。诗人“时常摸一摸胸口,拍一拍身上的泥土,乡愁轻叩瓦片,跟着一首诗返乡,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我常常想,做一个多情的人是幸福的,如果他同时有具有诗歌的天赋,那他就是既幸福又幸运的。

秋霜

霜最先落在草木上
虫鸣上
然后落在一个人的心里
霜在太阳来临前
躲了起来
这不要紧
我有一只随身携带的笔
霜花满地
我只认叫家乡的这一朵

这首诗是王爱民老师二十四节气诗中的一首,写于霜降日。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与文化的结晶,与乡土生活、农业耕作和自然生命息息相关。当诗人自喻为“草木”,我也就看到了诗人心目中的大地和自然观念有多么强烈,也就看到了二十四节气与他的紧密联系了,而这两点归根与诗人的早年的乡土生活。

同时,当诗人自喻为“草木”,他与自然万物的同情和共情就来的自然而然且传神切肤了。“霜最先落在草木上/虫鸣上/然后落在一个人的心里”。这就是王爱民老师在谈他的乡土诗歌创作时,所说的:“与天地通灵,与万物交心,与灵魂对话”吧。

“我有一只随身携带的笔/霜花满地/我只认叫家乡的这一朵”。最后祝福王爱民老师的生花妙笔写出更多的乡土诗,渲染和打扮我们每个人心中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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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啦1新周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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