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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

致敬为我的诗歌《拾大豆的农民和写诗的诗人》点评的诗人们(二)


Iily的点评:


鹧鸪天.田园

惊破熏风蝉噪鸣,蛙潜荷底怕炎蒸。农夫挥汗心犹忍,脚踩泥巴借响晴。
枝抱翠,叶悬铃,满园径转水灵灵。香沉如浣揉惺眼,拽月扶篱向梦中。



雷的点评:


同为劳动则不分阶层,不分贵贱都可称得上是“兄弟”,“捡拾大豆的兄弟”这一称谓将体力和脑力劳动者的关系拉进,让人倍感亲切。并且很容易让读者从“捡拾大豆的兄弟”的身上看到诗人在辛勤耕耘自己思想后花园时的影子。“捡拾大豆的兄弟”衣衫褴褛,诗人自己则是“四面楚歌”,通过对比将自己当前的困境突出的表现出来。但诗人以高度的乐观主义精神将“拾大豆的兄弟”作为志同道合的朋友,反映出诗人决心要在精神的思想后花园中弯腰捡拾思想的金子强烈愿景。即便“百无一用是书生”,但诗人始终相信“劳动的快乐”就是“诗歌和瘪豆”诗人愿意做在他人眼中那个“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的人。



苹果皮的点评:


故乡是比较难写的,一不留神就容易飘,抒情显得空洞。但苦海本诗巧用对比,通过诗人“我”与拾大豆农民,两相比较,两者都为土地之子,两者都为“生产的人”。该诗写出了时代变迁的人们,写出了“我”作为离开故乡者对土地的感恩。本诗的题材并不大,但诗的成熟度与完成度都较高。因其从小着手,没有讴歌故乡的景,却通过具体的事——劳作,拾大豆之劳作与书生之劳作,渲染了对故乡的情。这样的诗并不能改变诗歌中人物的命运,但清晰表达了作者的立场,读者也藉由本诗完成了对故土的情感,即吾心安处是吾乡。不过,本诗在两方面可以优化,一是语言可以更精简,二是减少成语、谚语的引用。总而言之,苦海用克制内敛的笔触写出了故乡对自己的治愈、故乡代表的隽永。特别是最后一行,“弯腰捡拾”——这拾的不仅仅是大豆,这拾的是过往青葱岁月,这拾的是我们汲取着大地母亲的力量。



羽扇翁的点评:


本诗既是思乡曲,又是乡恋画,通诗用夹叙夹议技巧展开。母亲的爱,兄弟的情,故乡的恋,淳朴自然,情感真挚,朴实无华地反应了真实的生活。文笔精炼,结构紧密故事情节,导出拾大豆的人与写诗的诗人关系不一般。开头七句“兄弟”的出现,出于对亲人既亲热又同情步入诗作主题。作者借助知识渊博,熟用成语的诗艺。在"写诗的我四面楚歌,还有一个捡拾大豆的兄弟"里,感觉自己不孤单,并用手足情对乡恋加以阐明。“与我栉风沐雨,阳光在空中铺陈金子"。我们"捕捉劳动的快乐:诗歌和瘪豆",这些难忘的风雨兼程日子,具体导出了兄弟之情表现,把对故乡的思念进一步深化。紧接着是母亲的话:"百无一用是书生",这是全诗重点句,看上去是自嘲,实际上是醒世,把母爱大于天与乡情交织。从而感受到"弯腰捡拾大地的人"是那样的可贵可敬,又一次给亲爱的故乡画面添彩。最后以一问一答浓烈乡情共鸣结尾,把读者思绪引进诗中:"世上哪片土地是故乡的"呢?"一定有个人在你眼中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那里才是你最难忘的地方。



景民的点评:


很显然,妈妈会对可以填饱肚子的粮食给与更多肯定。当诗人认出和歌颂劳动的农民时,诗人已经和农民一样是捡拾大地的人。回归了大地,回归了故乡,回到了母亲身旁。这时的诗人,和农民都是母亲认可的孩子。



钟灵毓秀的点评:


本诗写诗的诗人偶遇拾大豆的农民,诗人觉得自己为写诗到处流浪、四面楚歌过的够苦了,却没有想到还可以见到比自己苦的人,在地里拾那一颗一颗的大豆的农民,诗人觉得的他们同样的辛苦,感觉遇到同类的人,倍感亲切,觉得自己也不是一个十分苦的人,所以感触不管走到那,遇到辛苦的农民都是兄弟,都是家乡



简J的点评:


①这首诗语言朴实真挚,于无奈与心酸中流露出一点点乐观:“四面楚歌”的我和“捡拾瘪豆的兄弟”看见“阳光在空中铺陈金子”、“我们 捕捉劳动的快乐”。②另外,诗中也透露出怀乡之情――“叫我想起自己已置身亲爱的故乡”,将人生的困境与乡愁结合在一起写,是升华诗歌立意的常见手段,这点已司空见惯、并不十分高明,但最后一句“一定有个人……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意犹未尽,是特意给诗歌留白,也增加了诗意、突出了主题。③阅读这首诗仿佛可以看到一个绞尽脑汁写诗的诗人矛盾的心理――迷惘许久,突然间又找到了自己灵魂可以皈依的文学故乡,柳暗花明又一村。④另有一个待改进的地方:这首诗如果语言能更流畅、精炼一些,效果会更好。



动次打次的点评:


这是一首思乡,赞美故乡和劳动者的歌。诗的开头,作者用层层递进的语言,展现了一个具体劳动者形象:衣衫褴褛拎着袋子捡大豆的兄弟。但作者意不在此,这是很古典的“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的起兴手法。世间的劳动本无高下之分,“劳动的身影总是最美丽的”。捡大豆的人和写诗的人,他们劳动的艰辛和快乐是如此地相似!“阳光在空中铺陈金子”,这一句是全诗中色调最明亮又富于动态的描写。那细碎的、一波波荡开的金子似的阳光,不就是给每个劳动者撒下的礼物吗?诗的结尾,作者又通过对眼前劳动者的观察,勾起浓厚的乡情。那亲爱的故乡,一定是有些亲爱的人印刻在脑子里。他可能是你的母亲、一个玩泥巴的小孩,或任意的劳作乡邻们的身影。他们以卑微的(弯腰的)又最虔诚的姿态热爱生活,热爱脚下的一方土地。土地如诗,故乡是诗,捡东西的农人和写诗的人,都在这里拾到了自己的东西。



~~的点评:


诗人回故乡途中,在村野大地上看见了拎着袋子捡拾大豆的兄弟,他衣衫褴褛,却在金子般的阳光里快乐地劳动,并享受着劳动的果实——瘪豆。诗人用文字给我们呈现了一幅虽然艰辛但无比美妙的劳动画卷。看到这一幕,诗人想到妈妈嘴里的“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自己——写诗的自己,虽四面楚歌,但也能和捡拾大豆的兄弟一样快乐地劳动——谱写美丽的诗歌。诗人通过笔下“捡拾大豆的兄弟”、“写诗的我”展现了不同阶层劳动者虽各自艰辛,但却共同奋斗,快乐劳动。看到弯腰捡拾大豆的亲兄弟,诗人意识到自己已经回到故乡了。故乡是什么?世上哪片土地是故乡的?在诗人看来,“一定有个人在你眼中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也就是说,故乡不仅仅是村野大地,还有在这片村野大地上生活、劳作的故乡人。诗人爱故乡的村野大地、爱淳朴勤劳的故乡人的情感流露得淋漓尽致。



无名的点评:


我愿为诗人,也愿为农民。心中存一线,吟诗又耕田。



李大魁的点评:


一个诗人在田野中漫步,孤独地寻觅着,诗情,忽然遇到了一个捡拾大豆的农民,心中感到十分亲切,在繁华的城市中每天遇到无数的陌生人,但这位衣衫褴褛农民却让诗人想叫他“亲人”,因为,农民和诗人一样身处在“四面楚歌”的繁华中,却“栉风沐雨”,在金色的阳光中,用劳动来捕捉快乐。柏拉图说,诗歌不是诗人自己创作出来的,它们来自于神,诗人不过是传递的使者。或者我们可以说,它们来自于自然,诗歌和豆子一样,正在田野中等待着人的捡拾。“百无一用是书生”,诗人也曾闭门营造自己的空中楼阁,但他苦恼于无病呻吟,当他把诗歌创作当作工作时,文字失去了阳光的色彩,他似乎厌倦了让人目眩的灯光的美。诗情在哪里?正在那弯腰捡拾豆子的农民的身上,在他身上,诗人看到了故乡。如果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在多少万年前,人类依靠着捕猎和采摘生活,那时候,在认识自然与改造自然之前,我们属于自然。靠捡拾豆子生活的人,认真地从田野中寻找着食物,他们享受着自然的赋予,像一个娃饿了就吃些娘的奶,他们让诗人感受到了自己存在的根。地球是每个人的故乡,怎么会感不到故乡?劳动的异化!当我们看到捡豆子的农民,故乡就映入了眼中;当我们也衣衫褴褛地捡豆子、填肚子时,故乡就踏在了脚下。



Sunfly辛夷的点评


渗透想象力的语言,如铺陈大地的阳光,照耀或捕捉到了金色阳光下,大地上最憨厚的笑,那是劳动的收获与快乐,发自内心的快乐。诗歌源于生活但远高于生活,秘密就在那双诗人的眼睛,洞察世间万物痛与美的眼睛,你可以用这双眼睛去爱这个世界,温暖冰凉,也可以用这双眼睛去get爱与美,最普通的一瞬,阳光下捡拾大豆的一个瞬间,那片阳光照耀了下来,你看见捡豆者的头发眉毛甚至睫毛上都有汗珠,被阳光一照,似乎更亮了,那一刻你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心也敞亮,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简单就是美,就像你在诗的田垄里耕耘,那一刻,那一瞬,大豆地上的阳光让自己如此踏实。



半壶的点评: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作者既写出了视觉感观上的觐见,又道出了内心世界的久违。
觐见劳动,觐见兄弟;久违了故乡的亲切。
我们又何尚不是衣衬褴褛,弯腰捡拾着大地上干瘪的黄豆。
行走与诗,总是赋予熟悉的尘世生活“铺陈金子”。
“世上又有哪片土地是故乡的?
一定有个人在你眼中
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



一片云的点评:


诗为拾豆付一首,
幻起多少古乡情。
七十年代拷双手,
修理地球似保尔。
看今朝国强民富,
望北斗星空翠灿。



新疆蔡淼的点评:


整首诗构思完整,让拾大豆的农民和写诗的诗人都找到了内在逻辑上的联系,而不是一种单纯事实的罗列。因为土地农民兄弟拾起了田野中的瘪豆,而写诗的诗人拾起了诗歌,都能收获到劳动的喜悦,都能找到生活的乐趣,即使它是一个“瘪豆”,即使我们“四面楚歌”不能被周围的一切所理解,但正如诗人在结尾所说“世上哪片土地是故乡的?/一定有个人在你眼中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不管我们身处什么样的环境,只要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就能收获希望和阳光,即使那个结果并不是看起来那么满意。整首诗关照现实和土地,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大地上拾土豆的人,都是写诗的人,两者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阳光在空中铺陈金子”只要善于发现,所有的美好就在我们的身边。诗人拯救了庸常的现实而升华为一种诗意的表达,整首诗诗风简明,语言朴素,有一种能够深入人心的力量,因为诗中的每一个场景正无时无刻正在我们身边叙述着另一种走向和可能。从这点来说,无疑,这首诗是成功的。



虹桥的点评:


劳心劳力都是劳动,初级的劳动为温饱,中级的劳动为荣誉,高级的劳动为众生。



闪闪的点评:


“弯腰捡拾大地的人”是农民身份的象征。诗的最后一节,“我”将故乡的定义,延伸和扩大到有人在“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东西”的场景。这表达了诗人对农民和乡土深深的思念,流露出深厚的情意。这首诗写了两个人,一个是现实写照,一个是理想追求。 诗歌开篇,以诗人自身的第一视角“我”开始了对我的兄弟的介绍。“我”的兄弟,和我同一个母亲的亲兄弟,他是村野里最普通常见的农民“衣衫褴褛”,做着捡拾大豆的农活。而“我”是追求“诗和远方”的自由和理想精神的化身。两个截然不同的身份,却都是同一个母亲的孩子,一个充实精神,一个满足生存。 然而,他们都在辛苦地劳动。诗的第三节,“我”与兄弟虽身份不同,但依然一同“栉风沐雨”,经历人生的考验与沧桑。即使经历风风雨雨,依然坚强地在阳光中捡拾金子,这里的“金子”是一个象征手法,不仅仅是兄弟捡拾的金黄的大豆,也是“我”的诗篇,“我”的那些闪着金光的硕果。这些收获,都是“我”与兄弟通过劳动换来的。 诗的第四节,提到了“我”的母亲,这个给了“我”与兄弟生命的人,或许也是个普通的农民。她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或许她不理解追求诗与远方的这种情感,但她一定是个很爱儿女,理解儿女的伟大母亲。因为“我”如今便成为了她眼中“无用的书生”。这里,诗人仅用一句母亲说过的话,便使母亲的形象展现了出来,在诗人的笔下,我们可以看到那位可爱又可敬的母亲。同时抒发了诗人对母亲和家乡的思念之情。



垣城踏雪的点评:


初看题目,“拾大豆的农民”和“写诗的诗人”分别代表着两类人,一个在下,属于坚实的土地类的,一个高高在上,属于上层建筑,它们应该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但读诗的内容,出乎读者意料的是,他们又属一类人,形成一种相互映衬的关系,他们的境遇相同,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窘迫”,“拾大豆的农民”衣衫褴褛,“写诗的诗人”四面楚歌,他们一起“栉风沐雨”。他们收获相类,“诗歌和瘪豆”,在别人眼里都是没有多少油水的东西。但既使这样,他们的精神是康健的,“阳光在空中铺陈金子/我们,捕捉劳动的快乐”。“叫我想起自己已经置身亲爱的故乡/世上哪片土地是故乡的?/一定有个人在你眼中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表现了诗人对家乡的一片赤子之情。



紫荆的点评:


诗人在回乡途中(或许在远离故土的他乡),遇到一位在阳光下辛勤快乐拾大豆的兄弟,这故乡或是与故乡相似的一幕引起诗人对故乡的深深思恋和对故乡亲情的深深怀念。从拾大豆兄弟的身上感受到不怕艰辛坚强乐观的故乡精神,联想到无论环境如何艰苦,无论生活如何艰难,在生活中无论是“拾大豆”,还是“写诗”,每一个在生活中奋力打拼、累并快乐着的故乡人。无论走到哪里,故乡的文化、故乡的精神早已深入骨血、渗透到灵魂,幻化成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一种精神,沉淀为故乡的一种标识。



任一金的点评:


作者开篇采用电影蒙太奇的手法切入,通过我回故乡,对兄弟的描写,拉近了我与亲兄弟的距离。人物一一兄弟;地点一一村野上;事件一一捡拾大豆。 “原来,除了写诗的我四面楚歌。”与‘还有一个(衣衫褴褛拎着袋子)捡拾大豆的兄弟。’形成鲜明的对比。写诗的我四面楚歌一一诗人经历山穷水尽的生活沉淀期。也是抵达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必经之路。有一个衣衫褴褛一一描写了兄弟贫困;拎着袋子捡拾大豆的兄弟一一描写了兄弟生活的艰辛;与我栉风沐雨一一我与兄弟常年各自为生活奔波,自己并不比兄弟混的好,再次拉近我与兄弟的距离,真是同病相怜啊。诗歌创作成为我生活中的主要部分;捡拾瘪豆则成为亲兄弟生活的一种习惯。我妈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原文: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是老人守旧的顽固思想。体力劳动,抑或脑力劳动。人生在世,也只有通过勤劳的双手才能创造财富。老人的观念不能束缚我,而之前的阳光在空中铺陈金子,预示我们的生活会更有希望一一发现我们各自的价值。故乡亲兄弟的勤俭负出,值得我们思想。而诗尾段则给人留下一种悬念,无论你身居何处,当你踏上故乡土地的时候,总会有双勤劳的手在那里劳作,只要有人劳作,故乡的土地就不会荒芜……



易州米的点评:


这首诗从标题就为我们设定了两个人物——农民和诗人,自然是要写两个人物之间的关联。两个人物一样的衣衫褴褛栉风沐雨,一样的离不开大地,一样的在捡拾中捕捉快乐和幸福。两个人物互认兄弟,都快乐于“阳光在空中铺陈金子”。诗在最后两小节对情感进行了升华——只有在故乡才能遇到弯腰捡拾大地的人,才能遇到自己的兄弟。诗人把对故乡的情感由此全部抒发了出来。但诗人并非只为抒发对故乡的离别之情而写此诗,他巧妙地藏起了诗眼——“我妈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诗人当然是那个无用的书生,之所以无用是因为远离了故土的大地,远离了那一方水土的丰厚养分,而只要诗人回到故乡,就一定能和自己的兄弟们一起,从土地上捡起大豆和诗歌,捡起真正富含诗意的生活!



望远的点评:


诗人在故乡的村野上遇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同根兄弟。豆地空无一人,只有捡大豆兄弟陪伴诗人栉风沐雨。金黄吐芳的季节。不同的劳动获得同样的快乐。诗人捡拾起诗源创作的素材及灵感。以及故乡那些人和事的闪光点,发现诗歌充盈人们的灵魂。生养自己的土地乃是故乡。在故乡的土地上一定有人弯腰捡拾田野上的巨细。诗人简洁的语言禅明了:不同的劳动有同样的快乐!写出诗人对故乡的热爱,忧伤及未来的期待……



独守千秋纸上尘的点评:


拾大豆的农民兄弟,何尝不是自己?
诗人四面楚歌,“兄弟”栉风沐雨
两位捡拾的都是故乡那片土地
那里有大豆生长
那里有诗歌萌芽
故乡在远方亦在脚下
诗人与农民成兄弟,因为我们都是故乡成长的“高粱”



兮兮的点评:


诗人用纯朴和思考的笔触引出关于理想和现实间做人做事既需要拥有梦想也要立足故乡于创作的道理。农民兄弟写出了倍感亲切的感觉,一个衣衫褴褛的/拎着袋子捡拾土豆的兄弟运用了描述的写法,传达出一种灰头土脸的视觉冲击,除了写诗的我/四面楚歌写出来我的理想遭到质疑,还有一个捡拾土豆的兄弟/与我栉风沐雨,两者相互映衬,让拾土豆也能拥有创作的心一目了然;我们/捕捉劳动的快乐,写出了劳动是创作的组成要素,我妈说/百与一用是书生,一语道破了我的诗人梦想被人质疑,弯腰捡拾大地的人/叫我想起自己已经置身亲爱的故乡,写出故乡是我们创作动力的源泉,世上有哪片土地是故乡的?/一定有个人在你眼中弯腰捡拾田野中的什么东西,写出了故乡是我们的出生地,也是创作地,立足于故乡的创作,能够让梦想重拾,充满了一种对劳动和故乡的热爱。



弱若儿的点评:


朴素的思想和朴素的语言是构成本诗的两大特质。诗歌开头,一声“兄弟”五味杂陈:惊喜、意外、亲切。紧接着诗人用近乎白描的手法为我们勾画出一位沧桑感十足的“捡拾大豆”的农民兄弟的形象,并将自己巧妙地带进诗中,以便并驱于生活的风、雨、阳光里。“捕捉劳动的快乐:诗歌和瘪豆”是本诗的点睛之笔。“诗歌”、“瘪豆”,这些在别人眼里看似不屑一顾的东西,却隐藏着金子般的喜乐在里面。比如:偶尔迸发的灵感之光以及小小的成就感。其实快乐,就是一种心态。“我妈妈”和“故乡”具有相等的喻意暗示,象征着养育的恩情。末节,诗人将自己对故乡的热爱之心扩展为一种人类感情的共性。罗曼罗兰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故乡可爱,因为它深爱着它的每一个儿女,无论是百无一用的诗人,还是衣衫褴褛的捡拾大豆的农民。尽管,诗人对故乡怀着几分惶魁之情,但一点也影响不了他满足的喜乐。



独立又寒秋的点评:


好诗,直击人心。



胡安监的点评:


七十年八十年农民在农忙收割时,特别是秋天收割大豆,却有农民在地里捡拾收割时掉落的大豆,真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许作者很怀念过去。所以就有了大豆与诗人的遐想。点赞!



周启斌的点评:


这首还是可以的,但是捡拾大豆,这个形象不太符合农民身份,倒是符合拾荒者的身份。我们看到这首诗最后那句有人捡拾什么东西,作者为了诗歌的张力和整体的回应,前面使用这一捡拾的形象,可以见得作者的匠心。但是,现实和我们要追求的统一性意境,往往不是准确的,这是诗歌最难地方。我是农民出身,但我从未见过农忙时农民兄弟捡大豆,一方面没时间,其二是大豆收割不会等到夹子炸开,这是个常识,农民兄弟都懂的,要不你赞美的兄弟是个懒兄弟,瞎搞。但是最后捡拾什么东西,很好的,地里活很多,捡草,捡石子都可以。所以我们看到,写实的部分,想要与爆发的诗意,形成完美的统一,这是很难的,这一点古人也早有论述。



春天故事的点评:


读《拾大豆的农民和写诗的人》

衣衫褴褛,捡拾大豆的人,
我被方言耽误了,
我以为拾荒的人,不是农民,

海水回流,时光倒转,
历史某一个瞬间,诗人确眼神,
往昔不是现实,只是情感,

百无一用是书生,
飞天的践行者,是书生。
生命密码揭秘者,是书生。

余秀华的诗流行,她不是书生,是村妇,
也许现在是城里人,
诗歌是莲花,也许是曼陀罗花,
管他是什么?我要的是故乡,
脐带在故乡土地上,
树木拥抱天空,那一树光,
一卷云哦。





作者苦海简介:作者简介:苦海,本名周平,男,1965年生,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诗歌作品散见于《中国诗歌》《诗林》《诗潮》《奔流》《湛江文学》《中国校园文学》《诗选刊》《五台山》《时代文学》《海中洲》《北方文学》《作家天地》《东方文学》《草原》《零度》《金银滩》《乌鞘岭》《东渡》《湿地》等百余种文学期刊。作品入选《大风.十年诗选》《2016鄱阳湖诗歌年选》《当代诗词三百首赏析》《中国当代乡愁诗精选》《新时代.我们与你在一起》等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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