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内省
——张云香诗歌《我对一只兔子犯下的错》赏析
只蝶痴梦
诗人张云香的这首诗歌的维度,跨越了人类的道德标准。她在人类与其它动物的道德层面交集出一个道德的死结。诗人通过生活中很广泛的在人类看来很正常的行为,却在对一只小兔所造成的伤害后,最终引起的内心不安与忏悔,做了第一人称的感同身受的情感体验。这种体验本身所反映出的是人类自身道德标准的局限。同时,不由会令人对人类的慈善与悲悯产生疑问。孔子有:“割不正不食”之说。一些建立在人类层面的道德与规则,在食物的链条上,却又显的如此狭隘。而丛林法“弱肉强食”则由古至今所验证的“真理”性,才是现代社会伦理道德华丽的外衣下,唯一不曾更改的自然规律。在这首诗中,我们不难读出诗人灵魂深处的善良与悲悯。但是,在生存面前,我们既不能逃往迢远的宗教,也很难在世界的丛林中,独善其身。我们心怀善良产生的悲悯眼泪,与鳄鱼的眼泪一定是有本质区别的。而诗人的这首自省式的小诗,对于怀揣善心的读者,也一定会有某种触动。
诗人张云香的这首现场感极强的诗歌,有着口语化的自然。所揭示出的却是人类熟视无睹的道义死角。这首悲悯的小诗读后,不由会令人产生出关于善恶的终极追问。
我对一只兔子犯下的错
附:
张云香(山东)
我把小兔的母亲
交给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或者
说是屠夫
当刀子从小兔母亲脖子里出来时
就变红了
我接过递过来的钞票
清点。小兔
一蹦一蹦跑过来,在我身边安静地坐下
眼神纯净,不说话
把我当成了这个世上
它唯一,最亲的
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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