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定安/百定安:艺术日记
百定安:艺术日记
1.只有那些反复争论而没有结论的问题才值得争论;只有那些反复争论而没有答案的问题,才是最好的问题。
2.知识分子的质疑与诘问应该都是彻底的。即,应该同时而且首先要把对自己的质疑与诘问放进去。总是质疑与诘问他人,而不容他人质疑与诘问的,是上帝。
3.应该允许任何人的理论自洽,而不是只允许自己自洽“圆满”。但这种自洽的前提是,他依靠的理论是普世的、基础的、有原则的。
4.我们就活在潘多拉盒子里。不用打开。只是,这个盒子有天花板,而天花板是一面镜子。
作家学习哲学是必要的,它能掘深一个人的思想。如果再做评论,那就更是一种必须。正如某个作家所说:“好的评论,应该如同好的小说一样,能够激起读者阅读的激荡和思考的风暴。”但是一个诗人应该有能力将哲学语言与诗歌语言分开。这样才不至于使自己的写作沦为“emotionally and philosophically”。
塞尚在致查尔斯•卡莫安的一封信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在纯思辨理论的讨论中往往会迷失方向”。在这里,“一个人”指的是艺术家,而非哲学家。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格蒂耶认为“波德莱尔具有精微、复杂、擅长推理和诡论的气质,即,他比一般诗人更富于哲学性”。但是,“当波德莱尔沉浸于自己的创作中时,不管是自觉抑或不自觉地,他还是遗忘了他的体系和诡论”。波德莱尔很可能无法明确解释这一现象,但我认为,他凭借的是一个艺术家的艺术自觉。
多多说,诗的本质是抒情。而且一首诗最好不要超过十行。至少在我看来,一个诗人应该经常进行短诗训练,以养成写作的节制。一个写短诗的人写长诗,肯定要比一个写长诗的人写短诗更有质量(更不要说如今长诗更像组诗)。在这一点上,我赞同诗人枫舟的那句话:“让你的短诗有短篇小说,甚至长篇小说的分量”。
试举几例:
1. 黄灿然:《因为悲伤》
在中环地铁站,一对老夫妻
用普通话问我去东涌怎么走,
我温顺地——几乎是孝顺地——
陪他们走十分钟,给他们带路。
他们一定以为遇见到一个好人。
而我只是因为悲伤。
2.臧海英:《长明灯》(?)
给长明灯添了灯油后,父亲
哭了
哭着哭着,哭成了一个孩子
抱住我哭。哭着哭着,哭成
了一对兄妹
哭着哭着,哭成了两个孤儿
3.宇向:《理所当然》
当我年事已高,有些人
依然会千里迢迢
赶来爱我;而另一些人
会再次抛弃我
这些短诗,如果用以说明,要写下很多很多字。它们包含的丰富并不亚于一个短篇的容量与分量。
(执行编辑:只蝶痴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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