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艺术就是指文学,音乐,舞蹈,雕塑,绘画,建筑,戏剧,电影。然而,似乎作为文学范畴的戏剧的归类有误,这是我不懂戏剧前的最初想法。之后看了一些戏剧理论后,明白了戏剧艺术和戏剧剧本是两个概念,前者内涵更大,包括了后者。
打个比方就很好理解,比如电影和电影剧本,前者是影视艺术,而后者属于文学艺术,但电影剧本是为影视服务的,所以必然要遵照“电影”的需求和格式去创作,也可以将电影剧本创作看成电影的基础,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剧本,电影也无法正常有效的拍摄,演义。因为一切戏剧艺术形式,某种意义上都是“文本”(文学)的“演义”。而戏剧更侧重的,和偏好的文本,当然是故事情节强,思想情感深刻的,易于人物表现或表演的文学创作。
戏剧(文学范畴中谈戏剧,很多时候特指戏剧剧本)的基础就是文本。然而要有效剧本创作,了解一定的戏剧艺术的概念,历史发展,特点和要求,其艺术需表现之重点是非常重要的,这同样也是剧本创作的前提基础。如果一个剧作家,不能充分理解戏剧,也就难以创作出好的剧本,也难以表现其艺术特色;而要表现之,却又非得剧本不可,所以好剧本和“对戏剧艺术的理解”之间,两者互为前提,相辅相成。我以为,戏剧的理解可以更广义化,比如将曲艺,甚或电影艺术也纳入其中。我想,戏剧概念,实际已经“戏”与“剧”都涵盖进去。如果将戏剧最广义理解,凡是依赖文本所进行的一切表演,皆戏剧也。我想无论大众是否承认这种归类都无关紧要,这并不是学术分类,只是为了方便学习与集合,融汇运用“戏理”进行剧本创作的一种个人理解。
言归正传,继续谈戏剧。如果说诗歌侧重“表现”,文章侧重“表达”,小说侧重“表述”,那戏剧就是侧重“表演”。同样是文字文本,所以都是在“表”,而诗歌需借用他物或他事来“显现”或“再现”当时的情,思,志,其风格也多是以直抒胸臆,意像,表现主义甚或“意识流”的方式,所以称诗歌为“表现”文体;而文章是比较重视“达意”的,有中心思想,紧凑的文字,一定的功用性,“达”与“不达”往往是衡量文章好坏的标志,所以文章是“表达”文体;而小说呢,重在述说故事,讲清楚是及格,讲好是优秀,无论好与不好,全在说书人以何种方式,何种角度,何种技巧去述说,简言之,就是如何去“述说”,所以小说是“表述”文体。戏剧剧本呢?它是小说的变形,在述说故事同时,也侧重舞台效果。所谓舞台效果无非“视听”而已,“视”的是人物行为,“听”的是人物语言,合起来就是一个“表演”,所以戏剧是“表演”文体。
既然戏剧是表演,他的文本就势必具有强烈的表演性,这种表演性要求文本具有较强的画面感,能让五官去具体感受,而非意识流之类抽象的文字形式。所以说,意识流或者某些文学性较强的特殊风格形式是不适合剧本的。这就如同轻小说(一种类型小说,也称为漫画小说),这类小说主要是由漫画改编,或者为改编漫画的,所以和戏剧类似,需要较强的画面张力,人物的表演性。漫画相对于现实小说,如同童话相对现实生活,其往往具有夸张性和极强的虚构性,这些都是需要内化到小说中的。也就是说,轻小说的内在定义和属性,赋予了这种小说类型内化的要求,这是区别于一般小说的地方。戏剧剧本也是一样,无论是电影,电视剧的剧本,还是舞台戏剧或话剧的剧本,它们的表演性的要求是同一的,只是出演的媒介或平台不同而已,另外表演形态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异性。故而,戏剧剧本的表演性,赋予了其内在文体的内容选择和格式要求,这点也是区别于一般小说的。所以一般小说,如果想要作为电影剧本或者话剧,舞台剧的剧本,就需要通过改编处理。
那么是否所有小说都能改成剧本呢?理论上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知道,表演是人的表演,需要背景布置,灯光,声控等各种道具,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演义相对现实的“生活故事”,这是有局限性的。所以,纯戏剧(主要指舞台戏剧)的表演不是万能的。打个比方说,有些故事类小说(玄幻,战争等),也是非常具有画面感,但其表演性的可能性非常低(除非借助电脑特效),所以是不太适合舞台表演的。当然其也可以改编成电影剧本,但还是要注意一点,尽管目前电影技术水平看似能演绎任何故事类型,但其还是有局限性的。再比方说场景的问题,一篇小说可以布置无数不同场景,而在舞台表演中这是不合适的,因为舞台是唯一的,背景不可能频繁更换,一方面现实操作会很困难,另一方面会直接影响表演效果(观众不可能去适应那么多陌生场景,无形中增加了观众的认知负担,也就对戏剧本身最核心的“表演”分心了,总之,观众是来看表演而不是看舞台的。)更有一种极端情况:当下有种网络文体被称为无限流,所谓无限流的意义就是"包罗万象",即包含无限的元素,包括科学、宗教、神话、传说、历史、现实、电影、动漫、游戏等众多元素,若夸张点说,再加上所有网络小说的表现形式,比如后宫,穿越,玄幻,修真,恐怖,校园……真不敢想象,若是硬要用这种小说改编戏剧,整个舞台表演可能最终变成华丽丽的大杂烩,观众却如入云雾,不知所云,效果可想而知。所以,戏剧是舞台,人物,表演相对集中的艺术形式,“单调”而统一,并不是所有小说形式都适合改编剧本(个人以为,目前只有动漫剧本才是毫无限制和全能的)。所以,戏剧的表演媒介是具有各自不同适应性的,不能随意混搭。如同将打油诗做古韵绝律或者将文言小说做演讲报告,都是非常不合理,也是难以实现的。总之,小说类型是远远大于戏剧剧本类型的。有些可能适合改编成舞台类剧本,有些改编成话剧,小品类,还有些只能通过电影或电视剧剧本去演绎,还有些最好还是不做任何改编,保留其小说格式为好。当然,对于意识流类小说也不是绝对不能改编戏剧,我们也可以通过一些荒诞派手法去表现,但能否成功改编,主要还是看小说意识流的类型,以及表现形式是否适应表演性。
另外我观察到,有些人对戏剧的理解是:戏剧就是纯粹为了表演而存在的,所以剧本只需要一些表演性较强的情节即可,对于小说三要素中的人物和环境并不重视。这种观点有其道理,但不得不说还是错误的。事实上,戏剧是浓缩的小说。对于改编之前的小说,一些不利于舞台表现的元素都会淡化处理,但并不代表这些元素不存在了。比方说,一篇小说可以对人物描写刻画,通过其心理,语言,口吻,表情,动作等加以修饰,这些在将来改编的剧本中都会有所体现,并且在舞台人物的表演中,也会有相应的体现。比如舞台人物表演时,痛苦,伤心,悲哀,欢喜,嫉妒,冷静等等七情六欲的心理变化,都将在其“脸谱”变化中寻找出特征。只是戏剧可以这么说,对于小说中千变万化的人物描写方式,都将最终处理归类,最后转化成几种相对应的特征“脸谱”,这既是戏剧剧本对小说的简化处理,也同样是一种浓缩炼化,目的只有一个,更有利于表演。同理,戏剧对于环境,背景,人物的行为动作,语言的处理皆是如此。所以概言之,戏剧并不是剔除一篇小说中“隐”(无表演性的修饰或文字组织),只管反映小说中“显”的部分(具有表演性的情节),而是将这种“隐”通过加工和简练处理,使之“外化”,从而达到“显”效果。
另外,戏剧还有个重要特征,那就是“模式化”。这是指我们在改编小说成戏剧剧本时,要将人物,环境,事件,语言,动作具体化,如同在云雾缭绕的空中抓住那些“真实存在的飞鸟”,将他们具体而微地安放到原先的位置,在一个无雾的新舞台上。要将这些具体化的“元素”分解,细化,“清洗”,最后精准定义(去除细枝末节),这便是戏剧相对一般小说的更深入要求。
小说和戏剧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小说的广义性和戏剧的狭义性,正好构成两者独特的美学魅力。我们对戏剧模式化的研究,将有利于小说情节设计,人物典型化处理等诸多好处,而小说的整体策划,构思,创造,小说的不断发展,又为戏剧文化开拓出新的表演方式和空间。两者可谓是一脉相承,相辅相协。无所谓高低,短长,这两种文学形式都是特有的存在,如果一定要比较他们的关系,那么小说可以说是戏剧的土壤,而戏剧则是广阔土壤上最肥沃的一块。戏剧是浓缩的小说,是最具体,最精致和最典雅的小说,如果说小说还分纯文学或通俗文学的话,那戏剧只属于纯文学。(当然,如果对戏剧加以分类,也有纯文学之戏剧,以及通俗戏剧,也就是一般流行的表演类戏剧,比如微电影,小视频或喜剧小品等,其整体文学价值必然高低不同,但很多通俗戏剧却也俗中显贵,不可轻易定论)
此外,我还想谈一下戏剧和曲艺的联系。一般而言,两者是区别对待的。而在我看来,曲艺和戏剧的差别只在于,表演的定位。戏剧主要是以“说,唱,行”为表演核心,表演人物多些,剧情复杂些,舞台效果(灯光,音效,背景等)也更丰富些;而曲艺相对单纯些,比如相声,快板,二人转,评书等,主要以“说,唱为主”。也就是说表演内容上,曲艺只是比戏剧缺少了“行”这块,本质上是可以融于戏剧这一大概念之中的。而表演形式上,戏剧主要以第一人称演义故事,而曲艺主要以第三人称讲述故事。所以,从感官效果而言,曲艺的表演形式为二维的,而戏剧是三维的。并且,这些只是一般而言。曲艺并非完全没有“行”,只是这“行”多以演员的肢体动作和语言,表情,神态等更接近于静态的“形”来表达而已。相对于戏剧那种大幅度的人物行为,情节动作而言,少的可怜,所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我看来,戏剧和曲艺只是某种表演内容和形式的侧重点不一样而已,对于表演之本质是完全一样的。我们可以将曲艺看做戏剧的一类,它是戏剧相对简化,却独特的形式。其间有许多共通之处。
在近期某小品类综艺节目(欢乐喜剧人)中了解到,剧本对演员是相当重要的。一些有潜力的好演员,因为缺乏好剧本,在演艺生涯初期尽是出演劣质剧本或者自行编剧加表演,由于条件限制,很大程度不能发挥自身的表演特长。这样做,不仅加大自身负担,而且由于大多演员本身缺乏系统的文学培训和素养,写出的剧本往往也难以达到需求的效果。同样,一些好的编剧,能写出好的剧本,却因伯乐难寻,牛刀试“卵”,结果也埋没了其作品。这真是非常遗憾的事情。事实上,编剧和演员的关系,像极了裁缝和模特的关系,剧本就是裁缝做出的衣裳。一般小编剧,只能做些大众穿的衣裳,也就是说,什么演员都可能会挑选,试穿,效果好坏就未知了。而好些的编剧,却可以为“名模”量身定造“服装”,因为知道模特的身材,舞台表演特点,所以能够更有的放矢创作剧本,从而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剧本功效。那些“御用裁缝”不仅可以创作出令自己满意作品,更能够因模特的“试穿”,而将作品演绎增色,从而良性循环,不断创收。所以说,好马需配好鞍,美女应配英雄,互相助长而成功。反之,好的演员若缺乏好的剧本,或者好的剧本缺乏好演员去表演或演义,都会被埋没掉。诚可悲也!
然而,剧本创作却又是“非一般文学创作”,为什么这么说?就因为剧本不单单作为文学的形式而存在,它更作为戏剧(包含曲艺)的一个生产环节而存在。众所周知,一般院校(哪怕文学系)是没有编剧这一专业的,而编剧专业往往只在表演类院校存在,比如中戏,央戏等。因为编剧所需知识很大程度上依赖戏剧表演本身所包含的许多理论知识,而文学知识却被看成并不重要的“附属”或“扩展”。这导致真正的学院派编剧,缺乏相应的文学素养(相对而言)。而一些真正搞文学的,有着良好文艺素养的“硬笔杆”,却因为没能接触或深入戏剧表演,同样难以尝试有效剧本创作。由于这种文与戏的割裂性,造成了懂文学的不懂表演,而懂表演的却文学造诣不深,从而均创作不出最佳作品。造成如此尴尬的局面,这实在不可说不是一种“专业隔离”教育制度下的遗憾。
对于搞文学的人,真正经过系统高校培训的文学从事者相对不多。文学这种艺术,是植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好的文学家也并非都是学院派出身,更多的来自民间,大多数还是“野路子”或“土八路”(并没轻视学院派的意思,只是客观陈述文学圈现状)。很多作家都是通过后天自学,创作,逐渐走上作家之路,这也是广泛而普遍的现象(和科学家或者某些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不同,艺术行业的工作者往往由“草根派”发展而来,是一支最有力的生力军)。剧本创作,更是文学之林中一朵高高在上,难以攀折的“奇花”。奇就奇在,它是与表演结合的文字艺术形式。这种奇特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文学创作者的步伐,使之望而生畏或难以涉足。须知,剧本创作需要大量关于非文学类的戏剧,电影等专业知识,并且真实创作时也可能需要一定创作环境,也就是与导演,演员等打交道,不断学习和改善剧本创作,这是表演和文学相结合的创作模式,是团队化的活动,并非闭门造车就可轻易完工的创作形式。这也是剧本创作的难点所在。不过,尽管上述说法,似乎将“文与“戏”的功效等同视之,但在实际剧本创作中,我以为,“戏”的重要性或更强一些。剧本创作中,“戏”的知识是极其重要的,剧本创作的规范,可以说就是建立在“戏”的基础之上。无“戏”便成不了“戏文”,换句话说,无“戏”之文,只是小说,文艺,而非用于表演的剧本。
剧本创作之所以区别小说,那是因为它是用来表演的。要想写出好剧本,就非得“戏”与“文”皆懂,皆通,两者缺一不可。所以说,只有结合了“文”与“戏”两者的编剧,才是最适合创作剧本的。目前无论是媒体主打的话剧,电影,微电影,舞台小品等主流剧本创作形式,还是相声,快板,二人转之类非主流的剧本创作形式,都是相当缺乏编剧人才的。换言之,就是缺乏好剧本。对于传统的相声,快板等曲艺类更是如此,很多相声桥段我们听了一遍又一遍,听来听去都是老段子,就是因为缺乏专业的编剧去创新剧本,发扬这些传统艺术,仅靠几个老相声演员(很多时候,他们都自编自演)的剧本创作是肯定不够的,因为毕竟他们是演员,虽然他们有丰富的表演经验以及表演的专业知识,但剧本很大程度上也是属于文学创作范畴。要知道,术业有专攻。这些表演类剧本还是需要搞文学的新人去开拓和发展。这里又涉及一个现实问题,表演者的深资历与初涉戏剧编剧的浅道行的矛盾。就拿相声本子言,初出茅庐的编剧很难拿出像样的文本给专业演员表演,或者表演者根本看不上那些粗制滥造,没有实际表演锤炼的,不成熟的作品。这也使得,很多想要尝试编剧的新人还未积累起足够的文字经验,就屡遭挫折,早早就断了编剧的念头。这也是很可惜的。
最后说一点,剧本的商业价值是不可估量的。目前市场对好剧本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微电影,小视频等现在非常流行,这些好玩的“视频”背后,可都是需要剧本创作的。所以,从收益的速效性上看,或许做个编剧比小说家来得更实在些。个人以为,当代是戏剧艺术重新回归的年代,是新戏剧的时代,所以也可以说是最适宜编剧成长和发展的年代,不赶上这列高速动车,悔之晚矣。这也是我这近一两年来思考文学转型的契机。 |
|
大牛,别默默的看了,快登录帮我点评一下吧!:)
登录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