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是个人的、精神的
百定安
从事写诗活动的人(我特意回避“诗人”这一称谓),时间久了,就会形成自己的一些特点,或者说,其作品自觉不自觉就产生了某些共性。这些共性,放在与他人的比较中就是个性,也是辨识度。正如切斯特顿(G。K。Chsterton)所说:“在每个艺术家的头脑的背后都有某种类似于建筑的模式和类型的东西”。也就是说,每一个持久的写作者都有自己的类似于哥特,巴洛克或别的什么式的模式或类型。有人称之为类型化写作。
古人按境界风格等将诗分类,例如司空图的《二十四品》。每个人的写作风格大体都有归类,类中人又各有区别,这就是和而不同。现代派以来,各种艺术更是如此。因为现代性对个性的要求要远大于共性。譬如朦胧诗吧,拎出那些代表人物,谁也不会淹没在谁的影子里,虽然他们大体的主张和美学追求相似度更高。
诗是个人的、精神的,天赋有别,风格各异,而后者由内在精神外化而来,完全由不得自己。这样说来,所谓后天的学习,改造,变化,便有迹可寻,改变的终归是枝叶,根子上,改也难。何况嫁接的风险或许更大,诗歌中没有巴甫洛夫,只有你自己。历览古今,大诗人如陶(潜)曹(植)李(白)杜(甫)苏(轼)黄(庭坚)者尚且可以归类,况吾辈乎。改是小改,是技术,是形式。骨子里的东西有其恒性。曹操即使扮作侍卫,凛凛气仍是帝王之象。
风格就是有意无意的戮力建设。没有自身风格不可能成为优秀诗人。但风格建立起来后,却容易变成习惯,即自我范式,就有可能作茧自缚以至逐渐僵化。这就是诗学的悖论或辩证法。
有人长于抒情,有人长于寓理,有人偏于叙事,有人直接,有人隐喻,有人象征,有人神性……这些都是诗学的一部分。任何技艺,一旦过度,就会适得其反。所以,写诗首先是自警,而不是警人。发现别人的问题比看见自己,要容易得多。我们真要注意的是,不要不分对象一味地好为人师,向他人输出自己的诗学观念。诗学是一个丰富的宝库,一半是基础的公共的原理和经验,另一半,则要靠自己去找自己的食物供应链。
我们读诗,最怕的还是那些染上了习惯痼疾的写作。有些人自知,有些人则未必。写作痼疾人人皆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好的诗人,不过是有意而且能够规避自己的缺点罢了。你有缺陷,就会被人诟病。迄今为止,没有被诟病的大诗人几乎没有。李白杜甫两大诗人,扬李抑杜者有之,反之者也大有人在,因而历来诉讼纷纭。非议苏东坡的不少,直斥黄庭坚的更多,而且多数都在当朝,虽然有些属于观念的差异有些属于技术上的偏见。诗有了模式、惯性就可能固化。那么大的诗人,你让苏东坡改正其粗疏,黄鲁直改正其过于用典的毛病行吗?更不要说,观念、美学上的分化对立更加难以调和,就算同为公认的经典诗人,彼此也都有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所以互怼的例子就非常多。非独中国,国外的也比比皆是。这方面的例子参看哈罗德。布鲁姆(H。Bloom)的《读诗的艺术》若干篇。
有行家说,人过了知天命之年,其诗便不足观。这似乎是一种为了说明问题而把问题先期推向极端的说法。五十岁后写出好诗的大有人在,譬如博尔赫斯。但这个说法提醒我们,写作到了一定长度,能够克服自己完成蜕变的优秀诗人毕竟占比甚小。一张白纸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涂鸦过的纸张或许可以加以修补,但要彻底改头换面,又谈何容易。
康昆仑(康国人,即今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汗)是唐代宫廷乐师,擅奏琵琶,自以为天下无敌。后来在一次演奏中败给了和尚乐师段善本。皇帝命段善本教康昆仑演奏。段奏曰:“且遣昆仑不近乐器十余年,使忘其本领,然后可教”。皇帝同意了,康昆仑果然十余年不近乐器,然后从头学习,最后把段善本的本事全学到了手。
段善本用的是脱胎换骨法。为什么?因为他从康昆仑的弹奏中听出了不少杂音。问之果然,康昆仑幼时向曾巫师学过音乐,又跟着其他几个也学过,所以他的弹奏就混沌不纯。倘若改不掉这些习性,教也恐无大用。积习难改嘛。
宋代张戒在《岁寒堂诗话》引用这个例子,告诫后学者在写诗过程,要力争脱掉身上的一些“习气”,首要的就是“”忘其故态”。当然,写作惯性并非一个贬义词,失去自我,何来新我。我们不能东施效颦,亦不人云亦云。而是看清自己,寻找适合自己的大致的方向,克服自己的习性,学习参照,逐渐得而化之,使自己永远保持一颗蜕变和演化之心。
附:
马
百定安
我不能再去描述一匹马了
它的眼神
它的鬃毛纷披
这天才的
忧郁主义者
当它埋首吃草
仿佛一个垂暮之人
反复咀嚼着
自己的一生
仿佛那是世界上最后的
一匹马
被所有的草原遗忘
我不敢再去描述一匹马了
在它忧伤的脸上
我看见我的眼泪
正从混浊的马眼
流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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