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路牙上的男人
文/占东海
傍晚下班,路过南环路
太阳还毒辣,树荫下的他,四十左右
穿一身中山装
衣领和袖口有些磨白,如鸟鸣洁净
他把装剩菜剩饭的白袋子
轻轻地放在并排伸直的腿上
轻轻地用白袋子套进黝黑的脏手
轻轻地夹着汤汤水水的菜或饭往嘴里递
表情恭敬,肃静。我的眼睛又一次爆炸
爆炸于他身边的脚踩三轮车里
每一件物品(丢弃的垃圾)摆放整齐
像他的亲人
本帖最后由 凌语 编辑
这首诗最大的特点在于“现实”和“自然”,这是当今诗界的一个流派(已经不是非主流了)。“细节”和“发现”这是当今诗人最应该具有的技巧,这个没啥特别的,难能可贵的是诗人巧妙地融入了一种情感。“中山装”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小学老师,那一丝不苟有条不紊的“眼镜”,简言之这是一个“有身份的人”(最起码曾经是)。“衣领/袖口,磨白”这里传递出一个信息:爱整洁干净,这为后面的诗写埋下了隐情,还有一点十分重要那就是“匮乏”,“只此一套”,如此也就不难理解诗人为何“敬重”的由来,往下看。“鸟鸣整洁”这是一个重叠的画面,“阳光毒辣”“树荫”传来鸟鸣之声,巧合了这个发现的画面。这是诗人此刻的直觉形象化了而已——清爽的感觉。此刻为何诗人会有如此“鸟鸣整洁”的直觉呢?对应着后面的“亲人”而来。
诗的二节一串的细节描写,说明了一种“亲人”般亲近的直觉在悄然的起着作用。“身后的三轮车”收回的垃圾(废品)井然有序的排列,看得出一种精神支柱的闪光,或许“贫穷”和“挫折”可以让一个“有身份”的人物质世界没落不堪,然而,有了那种来自“教养”般的精神支柱,又有什么不可以克服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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