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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于技艺,“新”于感受
——赏读李不嫁《栀子花》一诗


易飞



被称为“老诗骨”的李不嫁,诗歌自然相当老成、老道,但光有“老”是不够的。针对诗艺来说,当然“老”好;但对于诗歌发生学的来源——“诗感”来说,则要时时警惕“老”。,则是一个好诗人经久不衰的基石。

栀子花,大家见过,开在湖边、路边、丘陵、山坡,初呈黄、灰色,花开时变色为纯白色。春末夏初开,其花香清幽弥散,可以随风飘散到远处,使人身心愉悦,但凑近会发现栀子花的香味浓郁。如果你在春夏乡野开车徐行,会有小姑娘手擎此花轻拍车窗,让你车内留有余香。栀子花是美好美丽的象征,其寓意包括喜悦、相爱、约定、守候和坚持,象征着真情、真爱和高贵的精神品质;其还有勇敢与坚强,因为它的叶子经过雨打风吹也不凋谢,不变色。

这样一番介绍,于此诗肯定有一定的意义,但此诗取其中哪一点则是值得深究的,也是有趣味的。

题目叫《栀子花》,应该是一首比较温馨的诗。

婚礼上,最美的女子
往往是身边的伴娘
栀子花的笑容从酒窝里溢出 


老诗骨贼啊,一出手到了“婚礼上”。语词如球在握,手感鲜活,身形灵动。他没有老掉牙地陷入窠臼——显然这是一场婚礼,着笔却抛弃了主角——新娘,而停驻在“身边的伴娘”上。诗人要让配角成为主角,伴娘取代新娘。“最美的女子/往往是身边的伴娘”不仅是某种定义,某种语言的发明,更是某种人性的揭示——这里面有一些东西:一般来说,婚礼上的新娘肯定是最漂亮的,没有异义——公共经验是这样子的,公序良俗也需要这样,虽然带有祝福、恭喜、礼貌性的客套,但新娘子本身也应成为当天最美的人——因为这一天对她如此重要。她要精心装扮,把自己最好最美的形象呈现在重要的日子和场合,且众心捧月——在大家的心中,她就应该是今天最漂亮的人——谁也不能不解风情,去抢她的戏。但老戏骨不搞这一套,他的心中没有新娘子,只盯着新娘子身边的伴娘。试问:李不嫁此举何为?他的结论有没有一定的道理?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参加过很多的婚礼,实话说,新娘子当然是很美的——其是一种浓墨重彩的美;而伴娘呐,则是甘为绿叶的美素朴的美——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陪衬是约定俗成的——没有哪个伴娘会去化个浓妆参加女伴的婚礼,想成为主角——这个日子不是她的。也正因为如此,她们表现出了自然之美,素雅之美,并且一般来说,伴娘是小于新娘子的,更有青春之美;如果再深入一点,新娘已为人妇,伴娘含苞正放,待之闺中,有很多不确定性和迷惑性,有想象的空间,甚至某些后生有某种企图,也不谓不可。更有一些新娘子的“化妆师”适得其反,用力过猛,狠不得把所有的脂粉都堆在新娘脸上,使本来就漂亮脱俗的新娘,成了一只没有特点的大熊猫,五官尽失,几成朱颜。

如此一番,大家是不是觉得伴娘是最美的,只不过我们没有察觉到。或者说,只有李不嫁说出来了——原来真的如此啊!
“栀子花的笑容从酒窝里溢出”,笑容是栀子花的,也是伴娘的。伴娘年青方有酒窝,“笑容”从“酒窝里溢出”,抽象的带着表情和心情的东西,变成了酒一样甘醇的具象的液体流出。栀子花正在成为伴娘的某种指认,走向同体。

我总要多喝一杯,为这洞庭湖深处
难得一见的良辰美景   


李不嫁生活在湖南,洞庭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用其指代场所和发生地,再适合不过。“我总要多喝一杯”的原因是这“难得一见的良辰美景”——也就是上述的场景和美丽的伴娘之类。此句作者或者是主人公终于忍不住入场发声,要“多喝一杯”,表达了对“良辰美景”的喜爱,而喜爱的真正原因,其实是此情此景中有最美丽的人——伴娘。

我也在另外的场景喝醉过
葬礼上,披孝服的女人往往最美
我端起酒杯,喜鹊在杨树上嘁嘁喳喳
当唢呐声移至地平线
她们三步一磕头,五步一回首
跟随着出殡的队列,薄雾中,好像走出了人间


诗作分为两节。诗作在第二节出现了背向,彻底改变运行的方向,但清晰可见内部的关联。两个场景,主人公两次端起酒杯,表达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美”。前者是婚礼上的伴娘,后者是“葬礼上,披孝服的女人”;前者之美中笼罩着一种喜悦和欣赏,体现青春之美、羞涩之美;后者之美中笼罩着一种淡淡的伤感,但并无悲观,甚至以喜写悲——“喜鹊在杨树上嘁嘁喳喳”。前者重新生,后者在离别,如此接触到了一个重大标题:生与死。

此诗有意思的地方是,作者的着墨都避开场景中的主角,体现出诗歌写作的“侧面”意识——不从正面进入,且都是写一个小群体——伴娘是一群,“披孝服的女人”的女人也是一群,当然某个主角(至亲)可能隐藏在其中,但按习俗,她的穿着一定还是有别于群体,可以头上、手臂上有相应的标识。

“披孝服的女人往往最美”也有上一节最美的“往往是身边的伴娘”的相关意趣。但伴娘和“披孝服的女人”所穿大不一样,颜色当大有分别——前者可靓丽、活泼,后者当素雅,颜色为纯白或纯黑色。如果两者乱穿,当有严重的违和感,会破坏该有的气氛——如此不解风情的事件,一般是不会发生的。这样的客人也断断不会请。“披孝服的女人往往最美”,更有写作者的怜爱和悲悯在其中。或者作者对女性之美有其特定的认定——着素衣者的女性有一种忧郁伤感之美,契合了作者天性中的一种柔软,也未可知。“当唢呐声移至地平线/她们三步一磕头,五步一回首/跟随着出殡的队列,薄雾中,好像走出了人间”,更是对这种意识的强化。

作者遇到这样的场合,都是喝醉,可见对这种场合的喜欢,对这种“美”的贪恋。可以肯定,这是一种乡村之美,乡村女人之美,乡村风俗之美。作者以特殊特定的场景,写出了不被人注意的喜乐与离别场景中的女人之美,也写出了悲悯与人性的深刻。为什么不写男人、伴男?大概与女性更加感性、直观,表情更加丰富,对生活和场景的体悟更敏感、精微相关吧。

跟随着出殡的队列,薄雾中,好像走出了人间 

乡村的田畴上,飘着薄雾,“出殡的队列“走在此中,他们的身影越来越小,远看着“好像走出了人间”。结尾够狠,神奇地走向了虚无和缥缈。我们跟着作者或诗中的主人公的视线,看着这些“披孝服的女人”,在“薄雾中,好像走出了人间”。此句何解?我以为“走出了人间”并非走向“非人间”,更非走向死亡,而是走向了不可知的远方,他们全身缟白,飘飘欲仙,化羽而升,成为一道美丽、坚韧的风景——在告别中新生,远方有淡淡的忧伤,也有辽阔的美丽。

江弱水先生称:“合羮之美,在于合异”——一首诗就是不同元素的综合,是多种异质冲动的调和。其在摄影中,属视觉元素的统一性。此诗中,是两种不同元素的综合,包含了主角与配角、新生与故去、相逢与别离、鲜活与简朴、喜悦与哀伤,悲欣交集。两种角度的使用,使文本具有一定的张力和开放性。虽然第二节再也没有提到“栀子花”,但其洒在标题上,早已漫浸全篇,暗香袭人了。


附:
栀子花

李不嫁



婚礼上,最美的女子
往往是身边的伴娘
栀子花的笑容从酒窝里溢出
我总要多喝一杯,为这洞庭湖深处
难得一见的良辰美景
我也在另外的场景喝醉过
葬礼上,披孝服的女人往往最美
我端起酒杯,喜鹊在杨树上嘁嘁喳喳
当唢呐声移至地平线
她们三步一磕头,五步一回首
跟随着出殡的队列,薄雾中,好像走出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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