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释怀的故土情结
——宋朝阳《狗尾巴草》赏析
李汉超
林语堂说:“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己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悠闲陶酔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寸一分呢?”这是埋藏在中国人内心深处并魂牵梦萦的深厚情感——故土情结。人,一旦离开故土,就会自然而然产生眷恋故土的情结,越远越浓,愈久愈烈,以至于凝情成结,又凝结成愁。乡愁,是对故土的记忆和眷恋。故土从来都不是一个名字或符号那样简单,而是由许多具体事物、场景、人物和故事构成的精神家园,是被赋予许多情感和记忆的心灵乐土。余光中的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席慕容的乡愁是一棵永不老去的树,北石的乡愁是一根牵着风筝的线……宋朝阳也是一位富有故土情结的诗人,他的《狗尾巴草》就是一首眷恋故土的精美诗作。
宋朝阳,湖北通山县人,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诗作散发于《诗刊》《山东诗歌》《天津诗人》《湖北日报》等报刊和网络,有诗作入选中国诗歌网“每日好诗”和“中国好诗”。
狗尾巴草因穗子形似狗的尾巴而得名,为一年生晚春性杂草。以种子繁殖,一般4月中旬以后为种子发芽出苗期,发芽适温为15-30℃,5月上中旬为生长高峰期,8-10月份为结实期。种子可借风、流水与粪肥传播,经越冬休眠后萌发,根须发达,生命力强。这种杂草在乡野随处可见。本诗以狗尾巴草为抒写对象,情感跌宕起伏,句式错落有致,语言朴实蕴藉,诗人将读者带回儿时的乡间和诗意的现场,很容易勾起我们心中亲切美好的回忆。
全诗共有十五行,没有分节。但从诗意的推进层次来看,可分为三层。前面三行为第一层,写狗尾巴草的“象形”与众多。首行“再也没发现,如此象形的植物了”,一下子就将读者抓住并带到狗尾巴草的现场进行指认,看一看这种“如此象形的植物”。一种杂草,长得象狗的尾巴,是有趣的,对于孩子来说,也是好玩的,为下文展开作好铺垫。“再也……如此”,诗人抑制不住内心的惊奇与赞叹,为诗歌渲染了激动流转的气息。第二行“在路旁、在荒地、在沟渠边……”,三个在字短语加一个省略号,写出这种草的众多与普通,极言到处都是、满眼可见。物以稀为贵,多就不贵了,暗含卑微、卑贱之意。第三行“嗅到哪,便在哪安家落户”,非常生动,除了运用拟人手法写出草的不挑不拣、随遇而安之外,一个“嗅”字,极其传神地写出了草的狗性,嗅来嗅去,本是狗的特性,这里用在草上,写出了草忠于泥土、紧贴泥土的性情。诗人以“嗅”打通事物之间的秘密通道,在草与狗之间建立起某种神秘联系,从而使这种草象形象神、形神兼备。
第4-9行为第二层,写拉锯游戏中的童真童趣。一个“那时”,将我们拉回到童年时代,童年是浪漫美好的,“它们越长越像,越长越像”,说的是草,实则是说小伙伴们两小无猜、天真无邪的天性是相同的。“我们随便扯上两株/将它们弯圈,套在一起/就可以玩一种拉锯的游戏”,三言两语就叙述出“拉锯游戏”的来龙去脉,更为可贵的是将孩子们亲密无间的关系牢牢“套在一起”,在拉扯之中给人以快乐。“左锯右锯,锯来锯去”,大家互相配合,笑逐颜开,快乐不在输赢的结果,而在游戏的过程之中,“我们的童年没有胜负”,没有高低之分,在一拉一扯之中,“却拉扯得更紧”,拉扯得更亲热。这是童年的美好回忆,更是童年的深情赞歌,是对人与人之间纯真友好关系的寻觅与寄托。处在世事纷繁、人心难测的现实之中,诗人没有被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而侵蚀,没有被争名夺利、虚情假意所沾染,寻找着自己的心灵净土与精神依托。这些诗意是潜藏其中的,诗人没有明说,是通过拉锯游戏反衬出来的。
最后六行为第三层,写狗尾巴草的繁衍与传播。一个“至今”,又将思绪从回忆中拉回现在,“我从没忘记这种比狗还卑贱的草”,尽管这种草“比狗还卑贱”,但从不曾忘记,可谓情深似海、情有独钟。狗的“卑贱”在于它对主人忠心耿耿,草的“卑贱”在于它对泥土不离不弃,正是这种“卑贱”,才见它的难能可贵。“秋深了,风一吹”,它的种子“飞不了多远”便随地撒落,“不像蒲公英”的种子飘飞得很远;你看,“来年春天,几乎就在原地萌发生长/只会长出更多”。这里,狗尾巴草与蒲公英两相对比,同样是草,但比出了草木诗意,比出了人生况味。诗人虽离故土,但就在家乡不远的小县城居住与生活,这里的狗尾巴草显然具有自况意味,隐喻了像诗人那样“飞不了多远”的众多的人,那么,蒲公英则是离故土较远的那类人的隐喻。生于斯,长于斯,钟情于斯,坚守于斯,并奋斗于斯,这是诗人的人生情怀,更是诗人热爱家乡、眷恋家乡的赤子情结得以推广与传承的一种诗意见证。这样的种子是美好的,一点一点扩散、传播开来,“只会长出更多”美好景象,正是诗人的美好祝愿所在。
这首诗虽然短小,但不是停留在一个层面的浅显写作,三个层次翻转腾挪,相互映衬,相互融合,既有诗内之趣,又有诗外之意,极富当代经典诗歌的架构与意蕴。
故土是一个人土生土长的地方,儿时美好的生活场景必将深深烙进记忆底片而不可轻易抹去,并凝练成生活经验而长成生命的根。前苏联有句名言说过,一个人绝不应忘记最初哺育自己的那块土地。诗人宋朝阳出生于农村,一直生活在家乡的小县城,他钟情于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故乡的一草一木都牵动着他的心,他是乡土的百灵鸟,他是故乡的山雀子,在一声声悠长宛转的鸣叫中,寄寓着对故土的挚爱与眷恋。诗歌是他热爱的故土,故土也是他眷恋的诗歌,他说:“我也只写熟悉的农村和小城镇及日常生活,努力挖掘平淡生活中的美好,追求朴素、本真的诗风,孜孜以求走自己的路,先打动自己再感染別人。”故土是他的心灵归宿,诗歌是他的精神家园,两者得以完美融合才是宋朝阳的孜孜以求的人生目标。
附:
狗尾巴草
宋朝阳
再也没发现,如此象形的植物了
在路旁、在荒地、在沟渠边……
嗅到哪,便在哪安家落户
那时,它们越长越像,越长越像
我们随便扯上两株
将它们弯圈,套在一起
就可以玩一种拉锯的游戏
左锯右锯,锯来锯去
我们的童年没有胜负,却拉扯得更紧
至今,我从没忘记这种比狗还卑贱的草
秋深了,风一吹
它的种子不像蒲公英
飞不了多远
来年春天,几乎就在原地萌发生长
只会长出更多
(选自中国诗歌网)
|
|
大牛,别默默的看了,快登录帮我点评一下吧!:)
登录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