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网络上看到关于一首诗的热议,这首诗就是《人民文学》2021年第6期刊发吴颖丽《生生不息达斡尔》中的《弯弯的树》。有人用八个“好看”、四个“翱翔”、四个“长得好看”概括了这首四节八行短诗,命名了“好看体”,给出了负面评价。其他的负面评价还有不少,甚至超出了诗歌本身的范围。对每一首诗有不同评价都是很正常的,本来自古就存在不同的诗观,特别是对现代自由体诗的认识至今还有很多分歧。的确,读到这首诗后,我并未感到像负面评价那么差,感觉还是不错的。我不愿意用“好”与“不好”评价具体的诗歌作品,诗歌是有诗味的,我更喜欢读诗品味。但读诗品味,还是需要有基本的客观和主观把握的,而这种把握首先要解决对诗歌语言的认识问题,因为诗歌是用语言表达的。因此,在具体谈这首诗之前,先谈一下我对诗歌语言及其表达方式的理解。
人类语言在人类生活中逐渐由简单到复杂,初始仅是日常生活用语,随着人类的高度发展,语言越来越丰富,从日常语言中派生出了艺术语言,形成了最基本的两大类语言:日常语言和艺术语言。诗歌与其他文学艺术形式同属艺术范畴,诗歌语言是语言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语言本身,通过书面语和口语表达。那么,日常语言与艺术语言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可以说,区别在于语言的逻辑属性。日常语言的表达是通过直接把握实现的,日常语言表达的事物实质或属性可以通过人体或借助器具直接感知或联想,可以实证或需要实证,具有直接的逻辑属性,或称直接逻辑,也可以说,日常语言是实质性或直接属性语言,如人们听到的声音、看到的事物、经历的事、或者据以的联想等。日常语言的表达中,事物的实质与属性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比如,走到一匹马前说“这是马”,这就是一种实质表达;如果说“树丛后有一匹马,我看见马头了”,这则是一种属性表达,是从马头这一特征表达一匹马的存在。对一匹马的这两种不同表达虽有整体与部分的不同把握,表达的意义还是等值的,但都不涉及马的本质。艺术语言的表达则是通过间接把握实现的,它建立在事物属性的直接把握的基础上,它可以间接实证,但不需直接实证,如“金山”、“飞马”这类语言,在日常语言里是需要直接实证的,实证不了只能以修辞类形式存在;而在艺术语言里不需要直接实证,但可以间接实证,即实证“金”、“山”、“飞”、“马”直接属性的存在。因此,艺术语言具有间接的逻辑属性,或称间接逻辑,也可以说,艺术语言是间接属性语言。当然,日常语言与艺术语言的分离并不是在短期内泾渭分明,而是经长期发展逐渐形成的,自古以来人们对艺术语言的运用也不是完全自觉的,至今也还没有完全意识到,也就是在人们的意识直至理论和运用中,日常语言与艺术也还没有完全分离。
诗歌是一种艺术语言形式,是通过言情、说理、明志表达人的情感的。那么,它是怎样实现表达的呢?可以说,它是通过意象实现表达的,诗歌语言是一种意象意义表达。关于意象,古今中外已有不少论述,但焦点主要关注在物象上。从现代语言来表述,我认为意象可以概括为内化的物境和心境。物境是化入内心情感蕴含言情、说理、明志的事物,如“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亮在这里具有了人的属性;心境则是源于内心情感的言情、说理、明志的心理状态,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意象表达手法是诗歌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一种独特的艺术表达手法。物境意象意义的表达主要通过意象组合实现,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可以作为典型的例子;心境意象意义的表达则主要通过意象的语义关联实现,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里不仅表达了一种登高能远望的常识,还蕴含有言情、明志的心理状态,如果是日常语言意义的表达,它则仅是通过词义的语法关系单纯表达登高能远望的这层意思。我到过庐山后,才体会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此类心境意象的诗意,这是表达中蕴含了某一种心态,而不仅是某个道理的单纯表达。自古以来,在诗歌理论上并不把心境作为意象看待,作者写作基本没有处于自觉的状态,读者也忽视了这种意象的存在。
诗歌具有的语言逻辑属性和表达手法,决定了诗歌有可以客观把握的方面,也就是说,诗歌作者是可以决定语言形式(或文体)的逻辑属性的,因此,如果表明写的是诗歌,那么,意象表达手法也是必然的。同时,诗歌的意义指向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诗歌可以还原词义上的具体解读,事实上多数诗歌可以在言情、说理、明志的意义上具体解读,至少也可以在某一情感的意义上具体解读,而不能具体解读的,一般来说写作是不成功的。但诗歌写得怎么样,除了像古体诗近体诗有形式可依外,很难用客观标准来把握,主要还是靠主观品味感悟,而要具体解读诗意也离不开意味的品读,这也是读诗的关键。我以为品诗主要基于三味:即韵味、意味、趣味。那么,具体到《弯弯的树》怎么看呢?我对这首诗的背景一点也不了解,吴颖丽的诗也是第一次读到这么一首,对达斡尔的自然环境、人文风情也没有什么记忆,因此,这里不对这首诗进行意义上的具体解读,只从三味上谈感受。先看这首诗,《弯弯的树》:“弯弯的树哟,长得好看;/翱翔的大雁,成群结队好看。//圆圆的树哟,长得好看;/灵捷的鸽子,翱翔好看。//常青的樟树哟,长得好看;/高飞的苍鹭,翱翔好看。//小叶的杨树哟,长得好看;/洁白的天鹅,翱翔好看。”既然作者表明写的是诗,那么在诗的语言、意象上理解,就是一种客观要求。但诗写得怎样?这里来品品味。从韵味来说,在我看来既是韵味也是外在节奏。这首诗八行四节,句型基本整齐,带有歌的咏叹,用“好看”一韵到底,让人感受到节奏强而和谐,韵味酣畅淋漓,是一种表达浓烈情感的形式,不用再分析词节音律,已有很足的韵味。从意味来说,在我看来意味也是内在旋律。这首诗的意象有物境有心境,先物境后心境,有睹物兴发的意义指向,意味层次分明,同时,意象组合布局巧妙,形成了天地人意象交织的旋律,而天地两个环境的意象仅各展示一个中心意象,省略了所有附属的意象,然后让人通过心境意象联想补足,给人以极大的想象品味空间,可以说,意味简洁明了、深入浅出,又把好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但这首诗的意象也有不足,就是物境不新,鲜味不够,没有重叠的心境意象那么新奇。再从趣味来说,在我看来趣味也是具有润度的赏玩,诗的趣味就是可以一咏三叹的把玩,这是由韵味和意味融化带来的诗性审美。这首诗连绵的韵味和重叠的意味带来了有层次感的趣味,我感觉是有一定润度可以把玩的。总的来说,不被一些人看好的“好看”体,正是这首诗的奇特之处,是这首诗成功的关键,没有好心情是品味不出的。当然,如果这首诗仅一两节,趣味就没有那么足,现在则基本合适,而如果再长一些可能就会显得乏味了,因此,仅一首“好看”体,它可能谈不上经典,仍不失为一首很有味的诗,但再多写一首就可能显得多余了。
这里再说一句,对语言的悟性决定作品的高度和品味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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